一、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A號函規定,禁止使用及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(含軟體、硬體及服務)。
二、依據行政院112年6月20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21000202號函及行政院113年12月31日院授數資安字第1131000727號函說明,重申各公務機關使用資通訊產品原則:「若因業務需求且無其他替代方案,仍需使用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時,應具體敘明理由,並經機關資通安全長及其上級機關資通安全長逐級核可,函報資通安全管理法主管機關(數位發展部)核定。」
三、基於保護本院資通安全,本院原則全面禁用DeepSeek AI以及其他由中國提供之AI服務與軟體(含AI模型)。
四、若本院各單位因學術研究需求,確有使用之必要,須依規定報准核可,採取必要管制措施後再行使用:
(一)若有使用由中國提供之AI服務(例如DeepSeek AI)需求,應具體敘明理由,應使用不含公務與敏感資料的電腦進行操作,並遵循本院學術研究區網段分艙管理之第2級控制措施,經本院資通安全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逐級核可,函報數位發展部核定後,方得使用。
(二)若有使用由中國提供之AI軟體(含AI模型,例如DeepSeek和Qwen)需求,應下載至不含公務與敏感資料的電腦,並於下載完畢後,切換為離線模式操作,並遵循本院學術研究區網段分艙管理之第1級控制措施。同時應具體敘明理由,以及所使用之AI軟體名稱與版本,經本院資通安全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逐級核可,函報數位發展部核定後,方得使用。
(三)若有使用由中國提供之AI軟體(含AI模型,例如DeepSeek和Qwen)需求,並且同時有網路連線需求時,應下載至不含公務與敏感資料的電腦使用。同時應具體敘明理由,以及所使用之AI軟體名稱與版本,並遵循本院學術研究區網段分艙管理之第2級控制措施及設定防火牆進行最小程度開放,經本院資通安全長及上級機關資安長逐級核可,函報數位發展部核定後,方得使用。
(四)若有其他非上述所列之使用模式,請先與資訊服務處討論防護機制,另案辦理。
五、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資訊室沈穎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