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不得安裝或使用未經合法授權之電腦軟體,以免誤觸侵權行。

二、請同仁自主清查個人電腦軟體安裝及使用情況,如有涉及侵權請移除。

三、如有需要資訊室將不定期抽查電腦軟體安裝情況,並依本院 「 侵害著作權行為舉報事件處理程序」之規定辦理,與資務處協同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