閱覽及借閱規則

閱覽證申請

1.本人持1吋相片2張(3個月內近照)、身份證及學生證(或服務證), 詳填「中央研究院閱覽證申請單」,交由本館查核建檔後,製發閱覽證。
2.限本人現場辦理。
3.本閱覽證為中央研究院全院通用,請勿重複申辦。
4.本閱覽證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規則使用之。

借閱規則

1.本館館藏參考書及期刊限館內使用。
2.持有本院閱覽證讀者,可借閱及預約本館一般圖書,本館保留接受與否之權利。
3.讀者若有逾期未還圖書,請先辦理歸還後,始可再行借閱圖書。
4.讀者借閱之圖書,如無人預約,可經由WEBPAC、E-mail 或電話續借1次;本所正式人員由本館統一辦理續借,次數不限。
5.本所同仁出國進修6個月以上,請於出國前清還借閱之圖書,以利流通。

借閱數量/期限/罰則

1.本所正式人員借書上限30冊,借閱期限60天,另訂長期借閱辦法。
2.所內人士借書上限10冊,借閱期限30天。
3.所外人士借書上限5冊,借閱期限30天。
4.逾期還書罰款,以每冊每日5元整計算。

長期借閱辦法

1.本所研究人員有長期借閱之權利。
2.本所購買單一版本之圖書或多本之 COPY 1,僅辦理短期借閱。
3.研究人員每人每年長期借閱圖書量上限40本,由本館每年統一辦理續借。
4.研究人員因研究計畫需要,長期借閱圖書量超過40本者,可提預算情商之。
5.長期借閱量視時宜而定,並依所務會議決議辦理。

催還

1.如遇本所同仁研究需要,無論圖書借閱期限到期與否,本館得隨時催還。
2.若您借閱的圖書有讀者預約,借期將會縮短,保障借閱7天,超過7天自催還日起給予7天緩衝。
3.逾期還書罰款,以每冊每日5元整計算。

預約

1.持有本院閱覽證讀者,可經由WEBPAC或現場預約本館圖書,本館有保留接受與否之權利。
2.當預約書回館,本館即寄出(E-mail)通知單,請讀者到館辦理借閱,保障借閱7天緩衝,逾7天未到館辦理借閱手續,本館將取消預約,以利流通。
3.本館館藏在架上之圖書不接受預約,請逕至本館辦理借閱。

賠償

1.讀者借閱圖書如污損或遺失,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賠償。
2.讀者請勿在借閱之書本內畫線、圈點、評註等行為。經查屬實為讀者個人行為,依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(民104年1月修訂版)賠償。
3.讀者若毀損借閱圖書致無法閱讀,視同遺失處理,讀者須負賠償責任 。

注意事項

以上各項情事,統計所保留最終處理權利。